二、祝词
近年来,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东环路办事处全体干部团结拼搏,辛勤工作,辖区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面对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和市委十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奋斗目标,办事处党政一班人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继续围绕社区经济建设这条主线,把下为辖区居民服务、上为政府排忧解难做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紧紧抓住社区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两个关键环节,主攻招商引资、下岗再就业、扶贫攻坚三个重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谱写社区工作的新篇章。
朋友们,瞻望前程,任重道远,时代赋予街道办事处更广的工作领域和更大的发展空间,我们真诚地希望各界朋友关注东环路办事处15平方公里的广袤天地和32676名辖区居民的生计发展,让你我在为民服务的美好事业中携手并进、大展宏图、共谋发展、同铸辉煌!
三、领导简介
党委书记:李志钧
党委副书记、行政主任: 张瑞根
党委副书记、人大工作办公室主任:杨敬泽 男、1960年2月出生。负责办事处人大办公室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办事处主任做好办事处常规工作,分管派出所、综治办工作。
党委副书记兼零散税收征收办公室主任:蔡振平 男、 1955年8月出生。负责招商引资、街道企业工作,分管企业办、统计站工作。
纪检书记兼党政办公室主任:刘喜梅 女、 1965年12月出生、大学专科。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党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宣传、统战、关工委工作。
人武部长 张伟峰 男、1968年8月出生、大学专科。负责民兵武装工作,分管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宣传委员:冯天文 男、1966年9月出生、大学专科。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分管党校常务工作和市民教育工作。
组织委员:关振国 男、1969年4月出生、大学专科。负责组织、环境卫生工作,分管城管办工作。
副主任:陈海平 男、1961年3月出生、中专。负责民政、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分管民政办、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捐助站工作。
副主任:王彦仁 女、1960年6月出生、大学专科。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分管计生协会、计生办工作。
副主任兼企业办主任:闫春香 女、1968年11月出生、大学专科。负责社区就业、劳务输出、企业项目论证工作,分管再就业服务中心工作,协助抓好招商引资、辖区就业工作。
1、办事处所有涉及群众的服务窗口都要做到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
2、办事处所有工作人员都要努力提高办事效率,自觉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做到不推诿、不扯皮、不拖延、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刁难群众。
3、对待求助群众要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常规事项凡手续齐全的要做到当日事当日毕,一次办结。
4、为方便群众办事,办事处设置到访群众留言簿。凡群众到办事处当日未能找到工作人员的,可在留言簿上写清所办事项、详细住址和联系方式。办事处工作人员要在二日内主动回访留言群众,为其进行上门服务。
5、欢迎辖区群众监督办事处承诺服务落实情况,凡办事处工作人员不按公开程序办事,不按规定标准收费,不按规定时限办结的,一经发现,要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478—8411064
五、首问负责制
一、办事处全体干部都要以对辖区居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接待每一位到办事处和居委会咨询办事反映问题的群众,以文明用语耐心回答到访群众的问话。
二、每一位被到访群众问及的办事处工作人员,不论群众所问事项是否属于自己的职能,都要认真负责。问及事项属于被问对象工作职能的,要立即给予办理或签发,问及事项不属于被问对象工作职能的,要负责将到访群众引导到有关职能部门,严禁工作人员以不负责任和蛮横的态度对待群众。
三、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办公室接待到访群众要举止文明,做到“一起立、二问好、三让座、四交谈、五相送”。
四、办事处工作人员不按要求接待到访群众,一经发现,严肃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做出深刻检查,屡教屡犯的,给予纪律处分。
五、办事处设立咨询台,热忱欢迎辖区群众批评监督。
监督电话:0478—8411064
办证时间:每周一、三、五全天。
办证程序:
1、生育证:填写生育指标审批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双方户口、结婚证复印件各二份,男女双方的婚检证明,女方一寸照片两张。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出对象持本人户口、结婚证复印件各1份,近期照片1张,到办事处计生办办理,工本费5元。
3、独生子女证:办证夫妇填写《“终生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登记表》、由双方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交付小孩照片一张,上报计生办批准。
监督电话:0478—8411064
民政公开承诺内容:
一、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户口应属于本辖区,方可办理,办证时需持下列手续:1、调解协议书。2、户口复印件。3、结婚证。
二、最低保障金申请发放程序
(1)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 2、居委会调查、办事处审核 3、扶困办审批
(2)发放程序:经审批合格的,在居民区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按季度及时足额发放保障金。
监督电话:0478—8411064
司法调解中心工作程序:
(一)协议离婚程序:
1、男女双方有一方户口在本辖区者,方可到本中心办理离婚协议手续。
2、双方当事人持有居委会介绍信、本人户口、结婚证,并附有两份户口、结婚证复印件。
3、双方当事人填写“调解申请书”、纠纷原因、申请事项。
4、双方申请人如实向工作人员反映纠纷情况。
5、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6、收费标准:100元(财产标的较大的另加50—100元)
(二)民事调解程序:
1、当事人须填写“调解申请书”。
2、申请人如实向工作人员反映纠纷情况。
3、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4、收费标准:10—120元。
监督电话:0478—841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