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2002年7月22日根据中共临河区区委员会、临河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河区区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党发(2002)38号],在原临河区区会计培训中心基础上,成立临河区区会计管理局,隶属区财政局。
2002年8月12日经临河区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临河区政府办《批转市财政局关于〈临河区区会计核算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02)73号],标志着临河区区会计管理体制改革拉开序幕。
根据《临河区区会计核算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决定对临河区会计核算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按照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在临河区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会计委派制和零户统管。
根据临河区的实际,决定首先在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会计集中核算是指由会计局设立会计核算中心,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债权债务回收、偿还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银行账户、会计和出纳,由会计核算中心代理记账。对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资金结算和实行会计监督,是融会计核算、监督、管理、服务于一体的新型会计核算形式。
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职责是按《会计法》《预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集中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及时记录、计算和报告单位各种资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余,保证会计资料的全面、准确和完整。
集中核算单位设报账会计,负责编制本单位财务收支计划,整理、审核原始凭证并到核算中心办理支付手续。
核算中心的建设立足高起点,采用先进的办公设备,建立局域网,实行微机记账,实现会计业务处理电算化。核算中心采取一厅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根据单位性质及所适用预算科目设立八个核算组和一个资金部。
统一开户银行(巴盟建设银行第二营业部)在中心大厅设有结算专柜。
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会计局与协助单位通力合作,积极紧张筹备,临河区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于2002年12月2日对外办公。
工作准则:公开 公正 服务 高效 严谨 守纪
工作目标:树一流行象 建一流队伍 创一流业绩
二、领导简介
局 长:刘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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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刘玉梅 |
书 记:何建辉
三、单位报账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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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账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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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据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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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原始单据并审核其合法性、正确性、完整性,填制报账凭证,办理本单位内部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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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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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据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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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单位报账凭证的正确性、完整性,审核财政资金的专款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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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帐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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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据复核 填开支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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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定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分别填写支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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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帐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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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支 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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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支票的内容进行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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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组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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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用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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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支票及支票申请单审核无误后,加盖预留银行的中心印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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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专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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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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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金结算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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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