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临河司法局位于解放西街,始建于1980年12月。现内设一办二股:办公室、基层宣教股、法援公律股,现有干警13名;下设一处三所:公证处、益公律师事务所、明兴律师事务所、金川律师事务所(合伙制);在全市24个乡镇、办事处设立了司法所。
二、领导简介
局长:李军,男,1959年10月出生,学历:本科,1976年参加工作。 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工作、招商引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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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局长:李军 |
副局长:史成功,男,1954年7月出生,高中文化,1972年参加工作。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公证、律师、仲裁、法律援助、信访、包扶养羊工作。
副局长:赵旭东 ,男,1963年4月出生,大专文化,1981年参加工作。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宣教、基层、城郊法律服务所、“148”法律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
主任科员:张生龙 ,男,1950年12月出生,大专文化,1970年参加工作。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党建工作。
三、主要职能
1、管理指导临河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治理工作。
2、管理指导律师、公证、仲裁工作以及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3、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4、指导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5、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6、指导管理“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工作。
7、负责对临河司法行政系统的党员和干部进行政治教育,党风党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执业纪律教育。
8、综合协调、指导和督促依法治市工作。
9、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承办区委、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公证律师办事程序:
(一)公证办事程序:
1、当事人申请
2、公证处受理
3、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和公证处调查取证
4、缴纳公证费
5、出证
6、回访
(二)律师接受委托代理(辩护)程序:
1、当事人委托
2、律师事务所立案
3、办理委托代理(辩护)手续
4、制作与当事人谈话笔录
5、缴纳代理(辩护)费
6、调查取证
7、出庭
8、结案
五、服务承诺:
(一)公证服务承诺:
1、热情接待当事人,耐心解答咨询。
2、对事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当日出证;需要补充证明材料的,在收到证明材料当日出证,重大疑难公证事项保证在7日内出证。
3、杜绝“人情证”、“关系证”,保证公证文书 真实性、合法性。
4、办理公证要方便群众,对行动不便无法到公证处办理的,由公证员登门 办证.
5、公证处对办理的公证事项要定期回访,发现纠纷及时调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6、公证人员一律不得接受当事人的宴请、馈赠,不准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
(二)律师服务承诺
1、礼貌接待,耐心解答咨询,文明执法,热情提供法律服务,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不超标准收费,不乱收费。
3、拒礼拒贿,不接受当事人宴请。
4、及时调查取证,保证按时出庭。
5、律师代理案件不敷衍推诿,如因代理人的过错造成当事人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地 址:临河解放街
服务电话:0478-8323644 传真:0478-8313639
邮 编:0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