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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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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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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河国土局 ——


  一、概况

  内容暂无

  二、组织机构


     临河国土资源分局是由原土地分局和地矿分局合并组建的,分局内设办公室、地籍股、土地利用股、监察大队、交易管理所、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政策法规股、矿产资源管理股、规划测绘股、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等十个环节部门。

  三、祝词

建立电子政务信息库,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新的举措。临河国土资源分局将紧紧围绕“工业立市”、“城市带动”、“养殖富民”这一战略任务,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质量和公正、公开的行政行为,为城乡经济繁荣做出新的贡献。

  四 、领导简介

张建新:局长兼党委支部书记,党员,大专,工程师,1962年出生,负责党政全盘工作。

 
局长:张建新


许金荣:副局长,党员,大学助理工程师,1963年出生,分管常务,政策法规股、监察大队、业务中心、土地整理储备等工作。
刘 宽:纪检检查员,党员,大学,评估师,1970年出生分管地籍、矿产、中心管理所、规划测绘
工青妇等工作。
陆树仁:局长助理,党员,大专,经济师,1953出生协助局长开展工作。

  五、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国土资源、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临河区有关国土资源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研究草拟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政策和办法;拟定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办法。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基础测绘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三)监督检查临河区土地、矿产资源利用计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四)拟定临河区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土地开发政策,规划和指导生态退耕,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监督工作。
  (五)统一管理临河城乡地籍、地政工作,主管临河土地的调查、统计、定级、登记、发证工作。进行土地估价工作。
  (六)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编制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并按计划管理程序上报下达,对规划、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主管临河土地征用、划拔、出让工作。统一审核征用、划拔建设用地,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组织、协调、审查、报批和出让方案的落实。组织编制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指标。
  (八)管理土地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临河地产市场实际,制定土地市场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规范土地市场。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税费征收管理工作。
  (九)主管土地管理科学技术工作、土地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干部培训。
  (十)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申报、审批和发证登记;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监督管理;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资料;负责依法对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管理,按规定申报、审定评估从事探矿、采矿权评估的资格,确认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的结果。
  (十一)组织编制临河区基础测绘、规划工作,实施测绘行业管理。
  (十二)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
  (十三)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技术的对外合作交流,推进科技进步,推广新成果。
  (十四)承办市局及区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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